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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2023-04-1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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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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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专业分析

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买卖合同可以口头约定也可以书面签订。但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以防纠纷发生之时无据可依。既然要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就一定要知道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了。此外,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如果在实践生活中,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又该怎么解决呢?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些事宜。

一、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必须要事先了解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一般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都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名称是指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当事人姓名是指自然人姓名;住所是指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2、标的:买卖合同标的只能是实物(不包括权利),且必须是出卖人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实物。

3、数量: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数量。

4、质量:指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怎么确定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现实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三、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二)卖方在签订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四、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3、诉讼解决当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通过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的也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方式效力更高。

五、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多久如果当事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买卖合同纠纷,就一定要知道诉讼的问题。具体而言,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买卖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然而现实生活中,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或者经常出现因为对业务不熟悉或者谈判经验不足而在合同内容中出现漏洞等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很多当事人都感觉防不胜防,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其实,要想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找一个专业的合同律师寻求帮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买卖合同的争议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争议应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合同争议应该如何处理

一、对合同争议应怎样处理《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解决合同争议的办法。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争议,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因此提倡解决合同争议首先利用和解和调解的方式。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人不能强迫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不能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订立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合同质量争议应如何处理

(一)如果订立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明确的。对方交付产品明显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如交付的产品的规格、品种等,显然与合同约定不符,即属显然违约。买方应当当即提出质量异议,并作如下处理;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烦。《合同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2、合同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当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同上。

3、如对交付产品尚可接受,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减少价款。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4、要求对方限时退换,或其他方式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双方能就此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中,要表明如对方不能按此协议解决质量问题,我方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我们要防止以下作法:

(1)只是表达不满,不向对方明确提出质量异议。

(2)提出异议,但没有明确的要求。

(3)有异议、要求,但没有对异议的提出及处理结果形成书面的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

(二)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

1、迅速的毫不迟延的向对方发出质量异议的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对方提供的只需是质量瑕疵存在的证据。同时您要注意保留:对该瑕疵是表面检查不易发现的这一特征的证明、对已发出通知的证明。尽可能的采取可证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递、电报、电话(可查、可录)。毫不迟延的催促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解决质量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2、退换、修理可以完成合同需要的,可以通知对方限时退换、修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3、减少价款与上同。

(三)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处理与验收后的处理并无太大区别,但此时多已造成一定损失,应此要注意质量瑕疵证据的保留。并在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中提出损失赔偿要求或保留权利。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应取得的赔偿问题解决,切勿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单一的去追究对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就有些被动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买卖交易合同中,合同标的的质量问题是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事项之一,如果合同标的的质量存在缺陷,作为买方,您要及时向对方交涉解决,避免遭受损失。此时,您需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避免在发生合同质量争议时无证可举而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解决买卖合同争议的方式是:

1、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

2、求助消费者协会;

3、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

4、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一、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解决买卖合同争议的方式是:

(1)首先是双方直接协商,是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常见途径;

(2)求助消费者协会;

(3)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

(4)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三年的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名称是指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当事人姓名是指自然人姓名;住所是指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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