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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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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医疗费一般是据实结算,具体按照发生治疗支出的费用来计算总和,实务中,法院一般会根据药品购买发票、医院医疗发票、费用付款凭证、医院的住院费用清单等材料计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外面药店买药,一定要提前让医生写下医嘱,不能贸然去买药,否则法院可能不认可这笔费用属于治疗交通事故的费用支出。
2、护理费
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为(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关于护理人数,一般是一人,如果遗嘱或者鉴定意见载明二人的,可以认定为两个护理人员;关于护理天数,一般需要通过医嘱或者司法鉴定确定,同时有部分地区认为住院期间都属于护理期;每天的护理费数额可根据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计算(过高的可能会调整),如果没有相关凭证的,那么按照法定标准计算(部分地区要求参照同行业计算、部分地区直接规定具体的数额,如120元/天,需要根据受理法院所属地区确定)。
3、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营养费
受害人主张营养费时,其伤情是法院是否支持营养费的重要判断标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受害人年龄、受伤部位、受伤害程度、康复速度等综合因素酌情考量营养费的数额。医疗机构出具的加强营养的证明是判定营养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如医疗机构未出具相关证明,受害人可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辅助。
营养费一般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及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确定。医疗机构意见主要以两种方式出现,一是明确告知需要多少营养费用;二是作出补充营养多少天的建议。对于医疗机构已明确告知营养费用的情况,可以参照该意见确定营养费赔偿数额。如医疗机构只是建议营养期限,则可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同时有部分地区会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向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为治疗期间的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计算期限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计算天数或根据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康复治疗费
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如果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没有确定的,那么后续如果发生了康复治疗的费用,那么受害人可以在实际支付后再次起诉要求赔偿。
8、残疾赔偿金
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具体而言,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赔偿比例(即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叠加。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超出的按10%计算,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
9、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死亡后果等酌定。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如未构成伤残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一般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确定,同时,司法实践中,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残疾辅助器具应当按照“普通适用”原则进行配置,即在确保具备正常“辅助”功能前提下,尽量选用普通型、大众型残疾辅助器具,不得人为扩大损失;第二,特殊情形下,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标准、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可以参照专业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第三,残疾辅助器具费系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应适用损失“填平原则”。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交通事故会赔偿哪些费用?”的相关知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外面药店买药,一定要提前让医生写下医嘱,不能贸然去买药,否则法院可能不认可这笔费用属于治疗交通事故的费用支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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