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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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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钱不还,最有效的办法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实现债权。
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进行先立案。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如原告为自然人的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如果被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如果没有的话,准备好诉讼材料后委托律师帮您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查询);
3.证据目录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一)证据目录载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等;
(二)证据分为:物证、书证(比如借条、欠条、转账凭证、合同等)、电子证据(必须保持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与可采信)
4.如果又授权委托人的,还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到您,有需要帮助可以点击我的头像,之后点击和我沟通,感谢您对百度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申请支付令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
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
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四、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
扩展资料:
公司欠款,债权方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需要持相关证据(借条、转账证明、录音、聊天记录等)去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欠条需满足以下要素:
1、需注明确定的欠款金额;
2、要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计息方式或其它处理意见;
3、要有明确的欠款人。
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令其还款,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可以申请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有人欠钱不还一直拖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1)债权到期或握姿蚂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2、寻求律师帮助,发律师函催收债权:
律师会根据借款形成的过程、债权手中的证据,以及相关对应的法律,得出追逃债权的方案。根据情况会向借款人发出律师函催收债权;
3、进行诉前保全,促使对方积极回应: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法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完册帆全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段埋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申请支付令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
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
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四、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
扩展资料:
公司欠款,债权方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别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呢(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 1,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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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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