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6-17 13:09
2427人已浏览
夫妻债务有时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法律上的定义是如果债务是用于生活需要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生活需要的范围较大会导致法官酌情处理不良所以借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用小级数加起来看。
情况
2005年3月23日在信用合作社工作的b以妻子c的名义申请贷款2万元。同年3月28日乙再次以丙的名义在信用社申请贷款30000元丙签了借据。
上述贷款到期后乙方、丙方仍未偿还。2006年6月18日乙方委托其姐夫a协商要求将到期的两笔贷款以“还款”方式转为甲方贷款。乙方已向甲方出具保函乙方在保函中承诺转让给甲方的贷款为乙方以丙方名义借入的款项贷款本息由乙方偿还甲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同年6月27日甲在信用社办理5万元贷款手续并于2005年3月23日、3月28日偿还丙名贷款5万元。
2007年9月4日乙方给甲方写了一份证明复印件内容如下“由于我爱人c2005年3月向信用社借款还款期已过我们确实能够无偿偿还贷款请于2006年6月27日要求姐夫a为我转贷款账户共计五万元我愿意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的民事责任”。
2007年8月20日信用社以a未能及时偿还贷款为由对a提起诉讼法院通过调解予以解决。同年9月26日乙向甲发出借据借据上写道“今借现金五万元整用于偿还信用社贷款。利息由信用社计算。“随后甲据理未果遂于2009年3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丙两人连带偿还贷款本金5万元并自2006年6月18日起按信用社贷款利率计息。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各执一词形成如下争议焦点。一是b是否以c名义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丙方在诉讼中辩称乙方是在其贷款不明的情况下自己签署的贷款并未见到款项因此乙方以丙方名义提供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a、b、c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乙方在诉讼中辩称向甲方提供的证据是在胁迫下作出的甲、乙、丙方之间并未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借据形成的贷款是否属于乙、丙双方夫妻共同债务。c在诉讼中辩称b以c贷款的名义用于b的个人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初审法院审理后判决b、c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贷款5万元并从2006年6月28日起至还款日止按同期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息。乙方与丙方应负连带责任。c不服一审判决经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乙偿还贷款5万元丙偿还贷款3万元(2005年3月28日乙以丙名义在信用社申请贷款丙在欠条上签署3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债务的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协议属于自己的夫妻对外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协议的对夫妻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或者债务不是用来同居的。
本案中在乙方与丙方结婚期间乙方以丙方名义两次向信用社借款5万元丙方在借款借据上签字。乙方、丙方未能证明信用社及其贷款协议为个人债务也未证明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有约定信用社知道该约定。
c也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b办理的贷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家庭。因此乙方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应乙方要求甲方于2006年6月27日以“还款”的形式以丙方名义还清贷款建立了甲、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形成的新债务甲乙丙双方应共同清偿乙丙双方的共同债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小系列为您介绍的贷款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知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对第三人的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怎么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时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贷款用途明确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两口子离婚债务怎么办”的相关知识。2005年3月23日在信用合作社工作的b以妻子c的名义申请贷款2万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301162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