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是怎么样的

2022-06-16 16:10

5872人已浏览

姚平

姚平律师

已帮助 1916

好评125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1.三种效力有限的夫妻财产协议

(一)免除抚养子女的义务

实际上有些夫妻在财产协议内提议订婚因为其中一方不想要孩子只想协议谁要孩子谁就承担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然而养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自然义务也是父母的一项法律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这种协议的有效性不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承担全部抚养子女费用的一方在经济上陷于困境无力独自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另一方显然有共同的义务。

(二)免除夫妻扶养义务

在夫妻财产约定中约定每个财产属于自己的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不能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对于家庭生活费用有些是无法预料的如果没有约定显然应该由双方分担。应更加注意每一财产归自己所有并不免除夫妻之间的赡养义务因为一方患病等需要治疗的另一方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外债由一方负担

婚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的外债由本人承担。但是这种协议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这种协议的情况下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2.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效吗?

(一)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离婚时有效。

(二)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共有、共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

(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共有、共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

(4)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产权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能有效?

(一)公证不是财产协议生效的必要程序,

(2)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但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协议可有任何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但这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程序。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什么

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

1.财产归子女之类的协议,财产一般都是归双方;

2.约定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约定之类的协议;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之类的协议,这是对一方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是怎么样的”的相关知识。实际上有些夫妻在财产协议内提议订婚因为其中一方不想要孩子只想协议谁要孩子谁就承担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7918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start 5.0分 服务: 1289人 好评: 134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