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6-14 10:42
6176人已浏览
一、离婚后还有财产未分割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时一定要对财产分隔的事项进行明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暂时不分隔财产司法机关本着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也可以不进行离婚财产分隔而直接对是否离婚情况进行判决后期如果双方觉得有进行财产分隔的必要时可以就离婚财产分隔的事项向司法机关另行起诉。
一、军婚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转业并不一定同步进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转业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转业其原配偶可以请求分割复员费、转业费。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某天晚上刚刚吃过晚饭手机响起接通后方知是五年前我的一个离婚当事人郑茹(化名)打来的告诉我五年前她离婚时她前夫隐瞒了他个人投资办公司的事实在她前夫和她离婚不久前夫就从原单位辞职在这个公司里干。本来公司是以别人的名字注册的现在他和这个人之间出现矛盾彼此闹翻这个人向我说了这个公司其实就是我前夫一个人的事实。当时在注册这个公司的时候为了怕单位知道影响不好再说政策也不允许他办公司所以就注册在了这个人的名下。当时就连我这个做妻子的也是闷在葫芦里毫不知情。现在这个人说我前夫很不仗义做人不厚道当时许诺他的事都没有办因而向我说明这事告知我这公司其实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你应该得到属于你的那一部分。郑茹向我咨询她现在应该怎么办?
经我进一步的对郑茹了解得知该公司已经由注册时的50万元短短几年发展到如今的资产近千万元。公司之所以发展这么大除了机遇的原因更是与郑茹前夫的苦心经营、勤奋劳动、善于管理分不开的。
就郑茹所咨询的问题而言其前夫在离婚的时候隐瞒自己投资公司的事实是对郑茹权利的一种侵害即便他们离婚了她仍然有权再主张自己的权利。现实社会中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目的采取隐匿、转移共有财产等方式这实际上是对另一方的权利伤害。对此即便离婚后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受害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进行共有财产的再分割。对这些基本的法律规定郑茹自己是清楚的。郑茹所不明了的是如果再分割前夫曾隐瞒公司的财产是分割现在的公司的近千万元财产还是离婚时公司里所具有的那些财产?另外其前夫离婚一年后即现在的公司是否还有前夫现在配偶的一部分呢?
郑茹所咨询的问题实际牵扯到财产增值的问题。一般来说属于财产的增值部分都是属于财产所有人的因为没有原始财产就不会有财产的增值。例如如果其前夫隐瞒的是一套房子三年前价值只有30多万元现在价值可能增长到50多万元了。那么现在变卖房子的价款属于二人的就是每人各有25万元而不是按当时价格各方15万元。对于财产的增值或者是亏损都是由财产的所有人来承担的这是一般的法律原则。
本案的难点在于不仅仅是财产本身的增值问题还有郑茹前夫的劳动、经营活动如何计量财富的问题。对经过人为努力的财产增值(也可能是亏损)究竟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上法律也无法对这些不确定的问题作出规定。在司法实践的具体处理中也各不相同。依据作者对法律的理解对于这种经过当事人劳动、经营等对共有财产的增值要给付出劳动和经营者以适当的报偿。也就是说在财产的增值里包含了当事人的劳动成果这一部分是劳动者或者说经营者理应该得到的不应该再算入夫妻的共有财产之中。
毫无疑问对于郑茹前夫再婚后的配偶对公司里的财产是没有权利享有的。因为公司里的财产属于郑茹和其前夫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公司里的财产属于郑茹前夫的那部分是属于其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郑茹前夫再婚后的配偶不具有所有权。
但要说明一点的是郑茹前夫的配偶对公司的财产本身不具有所有权但并非一点权利也没有实际上公司里也还是有郑茹前夫配偶的财产利益的。因为郑茹前夫再婚已经多年在婚后的这段时间里郑茹的前夫在公司里的财产利益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所共有”。作为郑茹前夫的配偶理应有其利益存在尽管所占比例很小。
公司的经营都是有风险的前面我们说的是财产的增值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郑茹的前夫就将公司的财产由几十万元增值到近千万元使财产增长了数十倍。反过来说如果财产亏损了呢?如果财产由近千万元亏损到只有几十万元这又该如何分割计算呢?在这里处理的原理是同上的。即财产再分割时有多少就分多少而不能按照离婚当时的近千万元来分割。当然如果造成财产的巨亏是由于人为的恶意等原因造成的那就要另当别论行为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婚后有财产纠纷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协商解决
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协商无果。
(二)提起财产诉讼。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基本上均以诉讼的形式表现出来有下列情形可向法院提起财产诉讼
1、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或者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则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后还有财产未分割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4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5783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