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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要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2022-06-0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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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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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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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夫妻离婚了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另外在分割经济适用房之前我们还需要确定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判断依据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方式:按照男女双方的协商而达成的经济适用房分割方案进行分割。若双方无法就经济适用房分割达成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经济适用房属于个人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失败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如果夫妻要离婚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的相关知识。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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