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6-01 18:55
1584人已浏览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但是由于没有时间或者是疏忽可能会在财产已经明确划分后没有及时的将划分给自己的房产进行过户。那么如果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救济手段可以维护权益呢。
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如果一方反悔出现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情况。律师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做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婚前财产公证有效期是多久
“婚前财产公证”它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当前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广义的婚前财产公证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即夫妻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做的约定。从定义可以看出婚前财产公证的最终实质作用是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使其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使婚前个人财产的控制主体发生变换从而可以减少家庭纠纷。更需要指出的是从定义可知婚前财产公证是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即使完全符合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其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当今社会的争议焦点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感情的影响从而引出对于婚姻夫妻感情与夫妻财产两者之间的重要性的比较问题。而笔者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的只有权益最终保障的积极影响而不会有夫妻感情的消极影响。婚前财产公证的实质作用是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那么公证行为与婚姻登记行为便没有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明文指出,“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属于一方的房产该方有权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就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有了离婚协议的证明很快就可以胜诉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离婚房产无法过户如果是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任然不配合或者拒绝办理房产过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有以下流程:
1、办理离婚房产析产,没有办理在房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契税;
2、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3、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没有房产证离婚怎么过户”的相关知识。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7641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