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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丧偶式婚姻_民法典中丧偶是否表明婚姻关系解除

2022-05-1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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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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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一、民法典中丧偶是否表明婚姻关系解除

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后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典》对于被撤销的婚姻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仅具备撤销婚姻的原因,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或者撤销权的法定期间已经届满,该婚姻未被依法撤销的,其婚姻有效。

2、被撤销婚姻的财产问题。被撤销的婚姻溯及自婚姻成立之日起无效,当事人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关系不得适用《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主张归个人所有的,应承担证明责任,如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民法通则有关一般共有财产的规定合理分割,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3、被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问题。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的婚姻被撤销的影响。在婚姻被撤销后,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民法典》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撤销婚姻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民法典丧偶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丧偶将自动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如果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撤销之日起婚姻关系恢复,若配偶已经再婚的,婚姻关系将不再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民法典中丧偶是否表明婚姻关系解除

夫妻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后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撤销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1、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典》对于被撤销的婚姻采取溯及既往的原则,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仅具备撤销婚姻的原因,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或者撤销权的法定期间已经届满,该婚姻未被依法撤销的,其婚姻有效。

2、被撤销婚姻的财产问题。被撤销的婚姻溯及自婚姻成立之日起无效,当事人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关系不得适用《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推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主张归个人所有的,应承担证明责任,如有证据证明为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民法通则有关一般共有财产的规定合理分割,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3、被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问题。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的婚姻被撤销的影响。在婚姻被撤销后,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民法典》有关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撤销婚姻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民法典丧偶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一方丧偶将自动解除夫妻间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如果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撤销之日起婚姻关系恢复,若配偶已经再婚的,婚姻关系将不再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民法典丧偶式婚姻_民法典中丧偶是否表明婚姻关系解除”的相关知识。第五十一条【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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