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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弊端

2021-10-2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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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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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弊端

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没有摆脱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力度不够,进展迟缓。所依据的各种概预算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仍然由建设部、有关专业部和各省定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并颁布执行。应该肯定,这些定额和费用标淮,在建国以来长期的基本建设和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是广大从事概预算工作人员的智慧结晶,至今仍在发挥指导作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大环境的改变,我们也应该客观地认识到,定额编制的工技推工作,对新工艺、新材料定额修订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与改革初期相比,已有所削弱。电力行业在改革后,各类定额和费用标准已改由国家经贸委组织审查、颁发。概预算定额从理论上讲,是按照行业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编制的;而费用定额则是通过测算各类施工企业的各种支出来编制的,几次修编都是如此。虽然,各类定额己明确为指导性定额,实践中仍保留法定性依据的特点。这种局面长期以来,即便是推行招投标以后,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其弊端主要体现在:

1、市场经济的最根本特征是通过竞争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建筑产品价格主要由工程实体消耗量、施工费用消耗量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组成。工程实体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所消耗的人工、机械、材料的消耗量。此部分就社会平均水平而言,具有相对稳定性。税金是国家规定。以上是相对比较“死”的部分。但是,施工费用消耗量及各种间接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等,则因各施工企业的机械装备不同,施工管理、技术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不同,而径庭差异,这些是“活”的因素,带有明显的企业个性化特点。现行的各类定额和费用标推,其功能主要是为事先估算工程造价和业主筹划资金服务。依据这些定额和费用标推编制的项目估算、概算并不是建筑产品的真正或最终价格。建筑产品的真正或最终价格是通过竞争确定的市场价格。我们现在编制概、预算和招投标要用同一种定额和费用标淮,将上述“死”“活”因素固定化,这是工程造价管理在认识上一个很大的误区。看似通过标底和报价的不同幅度的升、降,体现了竞争。但是,此种竞争不是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表争,其显明特点是围绕业主标底展开,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由于不同业主的观念和出发点不同。这种盲目性和不确定性,还可能使竞争演变为攻克这样既不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优秀企业的优势,在某种程度上还会滋生腐败。

2、现行概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和单价定为较死,电力行业目前只有国家经贸委才能调整。而这两项目前早已经市场化,就不同施工企业而言,可能存在明显的差异。单就人工单价看,与多年不变的定额单价,已经发生了严重的背离。而我们现行的机械台班价格,则综合考虑了自1995年起,15年的价差因素。同样与目前机电产品的市场价格不符。

3、现行费用定额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点,“以收定支”,内容繁多,部分费率过高,调整文件出台滞后,系数套系数,计算办法极其复杂等。施工企业往往将注意力放在标准偏低的费用上,有针对性地要“调整文件”。定额管理部门无奈只有“面多加水,水多加面”。一个阶段过去回头看,全行业的定额消耗水平不是降低,而是在逐渐提高。依照我国现行定额,参加国际投标,我们的优势是人、材、机的价格有竞争力,而定额消耗水平,我们与先进国家相比,则存在较大的差距。

4、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跟不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在输变电行业,目前招标、投标双方采用同一本定额标准标底和报价,我们还曾经在评标办法中规定了报价质量得分,使招标变成了考察概预算人员业务水平的考题。本人了解许多送变电施工企业,它们将概预算人员分别编入市场开发或经营计划两个部门,分别负责对外投标和对内核算。由于经营计划部门主管企业内部的开发包和核算,掌握项目成本情况,因此,工程结算也由其担当。从而出现了报价与本企业实际成本管理信息脱节的怪现象。以上,都违背了实施招投标的初衷。

工程建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弊端”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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