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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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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1)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2)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1)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
(2)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4、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5、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三、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有什么区别
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有什么区别
两者属于不同的刑事罪名区别明显很容易区分可以从它们的定义跟来了解一二,
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借款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特征的对其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因为不能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能以敲诈勒索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强迫他人提供借款的行为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串通投标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有什么区别
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有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的相关知识。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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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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