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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2-04-1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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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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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交通事故

专业分析

一、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1、可以追究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1、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事实上,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等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可谓想象竞合犯;而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法定刑上看,故意杀人罪都重于放火、爆炸等罪,故将上述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

3、如果将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案件认定为放火、爆炸等罪,在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会导致罪刑不协调。反之,将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应。将故意以危险方法杀人的案件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利于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等罪的区别。反之,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不致造成定性上的困难;此外,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有利于统一对结果加重犯的认识与处理,有利于将来削减死刑条款;

4、一般犯罪的追诉期是五年,追诉期过后,公诉机关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并不能保证其胜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不对其处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如果是故意杀人未遂的,此时可以按照故意杀人既遂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故意杀人20年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的相关知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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