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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怎么写

2021-10-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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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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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怎么写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双方有关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协议条款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进行合意约定的意思自治权利,仅在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选择通过法院依法裁判处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据此,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时,夫妻之间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何离婚协议中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在对抗第三方债权人时却往往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约定,在债权人不认可的情况下,仅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对于第三方债权人则不具有约束力和对抗效力。倘若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夫妻共同债务向离婚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而不受上述离婚协议相关约定的限制。当然,如果根据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却由另一方进行了清偿,那么实际清偿的一方可以基于上述离婚协议约定向对方行使追偿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衡量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具备如下基本特征:其一,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二,基于债务产生的款项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性活动。债务是否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不难认定,但基于债务产生的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性活动则需要就具体个案进审查判断。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具备如下基本特征:其一,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二,基于债务产生的款项用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性活动。债务是否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来说不难认定,但基于债务产生的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性活动则需要就具体个案进审查判断。

离婚协议是准备协议离婚时的必备文件,协议约定的每条条款都关乎你的切身利益,影响你以后的生活。以上是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希望本篇专业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大家。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怎么写”的相关知识。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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