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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2022-03-3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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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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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专业分析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二、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和哪些因素有关

在算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应综合斟酌如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对受害人来说所造成精神损害肯定有所不同,应区分不同的情节,确定不同数额;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的数额;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于侵权人而言,如果其侵权行为获利较多,可酌情增加赔偿金数额;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视侵权人经济能力的不同,酌定不同的赔偿金数额;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是确定赔偿金的重要因素。可视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不同,酌定该地区赔偿金的数额。

三、离婚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9、总而言之,离婚不等于一方必须要向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若双方均无任何重大过错,在离婚时就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双方对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有争议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行为确定赔偿标准。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重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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