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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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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三)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关于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以修路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一)公路总承包特级资质: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二)公路总承包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四)公路总承包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工程挂靠的具体处罚是: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以修路吗”的相关知识。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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