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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公安局不受理怎么办

2022-03-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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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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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同诈骗公安局不受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的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其它方法,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以伪造的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代理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财物的

(2)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原本无意签订的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骗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的

(4)行为人的诱骗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行为人非法获得了财物

(5)作为债务人的行为人向第三人隐瞒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事实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从而逃避债务的

(6)假冒联合经商、投资、合作协作名义签订、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一条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合同诈骗公安局不受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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