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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知名节目诈骗如何处理

2022-03-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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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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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冒充知名节目诈骗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冒充知名节目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被诈骗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诈骗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如何防范网络上冒充公职人员实行的诈骗

如果当接到谎称是公检法部门的电话通知要准时到法院、派出所等此时不明真相的你肯定会很慌张而且也会对该信息深信不疑但需要注意虽然公职人员确实会因公务相关事宜联系群众不过一旦涉及金钱转账的话很有可能是诈骗分子冒充公职人员。

现实生活当中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老百姓在享受低保、经济适用房等利好政策时往往以为要找关系、托门路也正因此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冒充公职人员实行诈骗。

诈骗分子常用的招数有冒充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冒充银行、通信运营商、广电、社保、医保等单位工作人员以事主银行卡、电话、有线、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恐吓事由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调查核查为由诱骗事主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打款或者套取事主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从而实施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冒充知名节目诈骗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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