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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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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是否可请求国家赔偿
对于原判审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的。赔偿义务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安徽18年前伤人案再审宣判,是否可请求国家赔偿”的相关知识。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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