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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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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关于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设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订立遗嘱时可以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指定由谁占有、使用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设立”的相关知识。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订立遗嘱时可以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指定由谁占有、使用房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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