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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别忘了代位求偿权!

2022-02-10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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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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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但,今天深圳讨债公司就给大家讲一讲“我不认识你,我也能问你要钱”的典型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 !否则债务人或者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其代位请求。深圳讨债公司提醒: 如果别人欠了你的钱,一直不还,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查一查有没有其他人也欠了他的钱没有还,争取寻求代位追偿的权利救济;同样地,如果你欠了别人的钱一直未还,某天一个陌生人向你追讨债务时,你也不要惊讶,因为他可能也是在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你或许真的要向这个不认识的人偿还借款。关于讨债别忘了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经常听到这样一句俗语“冤有头,债有主”,言下之意就是“谁欠你钱,你找谁去;我不欠你钱,你别来找我;你来找我,我也不给。”但,今天深圳讨债公司就给大家讲一讲“我不认识你,我也能问你要钱”的典型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 !

1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2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对于应当行使的债权,而没有行使,则可能会给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所以才有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只要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行使其应当行使的债权,即可以认为是怠于行使其债权,而不考虑债务人不行使债权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必须是财产性的债权,对于人身性的等非财产性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债权人的分配权的损害。因为债务人不行使其债权,造成债务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得到全部清偿。

4、债务人不行使债权,有造成债权消灭或者丧失的危险。

3行使

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债权,应当以同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样行使,不得因为自己在行使债权的过程中的过错而给债务人造成损害,否则债权人应当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债权人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他本身并不是债权人,而只是代位权人,所以他不能要求向自己履行债务。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也只满足保全其债权的需要为限度,不得对超出其债权范围的债务人的债权代位行使。否则债务人或者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其代位请求。

深圳讨债公司提醒:

如果别人欠了你的钱,一直不还,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查一查有没有其他人也欠了他的钱没有还,争取寻求代位追偿的权利救济;同样地,如果你欠了别人的钱一直未还,某天一个陌生人向你追讨债务时,你也不要惊讶,因为他可能也是在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利,你或许真的要向这个不认识的人偿还借款。

朋友间相互借款帮忙度难关是常事,但最好也还是要遵循“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原则,否则一旦丧失了朋友的信任,想再寻求朋友的二次帮助可就难了哦!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讨债别忘了代位求偿权!”的相关知识。 1概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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