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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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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意味着免费帮助他人管理他人的事情,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不管则没事,管了就要管理好。那么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如果没有急迫的事情,应当等被管理人的指示:被管理人指示继续管理的,无因管理转化为委托合同;被管理人指示停止管理,管理人还继续管理的,则属于违反被管理人明示的管理,构成不正当无因管理。关于无因管理是什么以及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意味着免费帮助他人管理他人的事情,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不管则没事,管了就要管理好。那么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一、管理人的权利
1、管理人有权请求被管理人偿付:
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及自支出时起的利息;
因管理负担的必要债务;
因管理遭受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2、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
3、无因管理重在管理行为本身,只要管理人尽到了适当管理的义务,目的是否达成,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和效力。
二、管理人的义务
1、适当管理的义务:
指管理人应依被管理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利于被管理人的方法,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标准,实施管理行为。
管理人未尽适当管理的义务,构成法定债务的违反,因此给被管理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降低适当管理义务标准的一个例外:
管理人为免除被管理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而为事务的管理,对于因其管理所生的损害,除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2、通知义务:
管理开始时,若能通知被管理人的,应立即通知。
如果没有急迫的事情,应当等被管理人的指示:
被管理人指示继续管理的,无因管理转化为委托合同;
被管理人指示停止管理,管理人还继续管理的,则属于违反被管理人明示的管理,构成不正当无因管理。
3、报告、计算义务
报告义务:
管理人应将管理实务进行的状况报告被管理人,管理终止时,向被管理人报告始末。
计算义务:
管理人因处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和孳息,应该交付给被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管理人取得的权利,应该转移给被管理人。
管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应交付给被管理人的金钱,或者使用应该为被管理人利益而使用的金钱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果有损害的,须赔偿。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大家。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无因管理是什么以及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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