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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2022-02-0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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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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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产生是由于无因管理,这里小编介绍一下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一.无因管理的含义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是债务发生的根据之一,故有时又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1.管理他人的事务。因而排除管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管理他人事务,并享有管理利益的情况。关于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产生是由于无因管理,这里小编介绍一下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无因管理的含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是债务发生的根据之一,故有时又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亦将无因管理规定为债发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行为人无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无权干预他人的事务,但在某些情况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又是文明社会所提倡和鼓励的道德行为,因而,在特定条件下,无因管理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

1.管理他人的事务。其中,事务包括有关他人利益的一切事项。他人应是特定的人。管理既可以是保管、料理、改良行为,也可以是处分行为。

2.为了他人的利益进行管理。管理人的管理行为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管理的后果归于他人。所谓利益,既包括管理人通过管理行为为他人直接取得的财产利益,又包括管理人通过管理行为为他人减少或避免的财产损失。因而排除管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管理他人事务,并享有管理利益的情况。

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换言之,即管理他人事务时没有法律或约定的根据。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是:

1.因误信为他人事务而实际为自己管理的,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2.管理人为他人利益管理事务的同时,自己亦获得利益的,仍然构成无因管理。

3.管理人虽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如果超出该义务而进行管理的,或者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消灭后进行管理的,构成无因管理。

4.对违法的事务、依照法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事务及不能形成债的关系的事务等的管理亦不构成无因管理。

5.管理人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误认为没有义务的,而进行管理的,不构成无因管理。

以上就是关于无因管理的含义和构成要件的介绍。催天下平台为债权人提供欠款追讨服务,债权人将债权信息发布平台,平台有机器人催收,律师催收,催收机构催收等服务,还有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追讨欠款。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和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一.无因管理的含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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