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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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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明确提出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业生产、经营。一方面,10号文并没有直接关于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的规定。具体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导致借款人客观上无法支付利息、无法按期偿还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导致继续支付利息、按期还款显示公平。结合实际,新冠肺炎疫情仅对借款企业经营情况带来一定打击,其与借款企业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偿还本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关于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疫情期间网贷逾期了那么是可以及时的向公司申请延期归还的,但前提也是在疫情的期间所产生的逾期;在申请了之后就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再来进行归还,从而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利息,那么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2020年1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
明确提出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业生产、经营。据此,部分借款企业提出能否免于支付疫情期间借款利息以及疫情期间能否迟延还款的问题。
针对该类问题,催天下小编结合检索信息分析如下:借款企业不得依据10号文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一方面,10号文并没有直接关于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的规定。另一方面,10号文性质仅为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只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具体政策制定产生一定指导作用,并不对平等主体间合同履行产生强制性效力,也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上文法律分析,此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最核心的判断标准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具体而言,此次疫情本身以及政府因疫情推出的政策是否直接导致借款人客观上无法支付利息、无法按期偿还本金,或者是否直接导致继续支付利息、按期还款显示公平。
结合实际,新冠肺炎疫情仅对借款企业经营情况带来一定打击,其与借款企业能否支付利息、按期偿还本金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此次疫情不构成金融借款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综上,在未与贷款机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借款企业应按照已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如果逾期没有协商还款那么可能会遭受到催收平台对其进行催收,比如平台委托给深圳地区催收公司帮忙催收,这样对债务人的影响就很大,所以还是要积极去应对。
所以疫情当前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处理好贷款延期以及贷款逾期的问题,而且还要对疫情的实时动态要掌握,汇法上线疫情督查小程序秒知道。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的相关知识。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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