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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对保证人是否发生效力?

2022-02-0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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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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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人的权利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能够发生中断、中止。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据此,对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务,由于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便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保证人仍然可以抗辩,也即主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对保证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保证人仍有权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对保证人是否发生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虽然债权人的债权还在,但丧失胜诉权,如果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相应债务成为自然债务。诉讼时效经过后,债权人的权利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属于可变期间,能够发生中断、中止。

在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人作为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该放弃对保证人是否有效呢?保证人能不能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进行抗辩呢?催天下为您分析一下:

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在金融借贷纠纷中,银行等债权人如果未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虽然相应债权还存在,但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相应债务成为自然债务。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据此,对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务,由于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便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保证人仍然可以抗辩,也即主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对保证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保证人仍有权对债权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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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对保证人是否发生效力?”的相关知识。在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人作为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该放弃对保证人是否有效呢?保证人能不能以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进行抗辩呢?催天下为您分析一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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