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代位权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2022-02-09 13:06

442人已浏览

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已帮助 1289

好评13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在代位权诉讼中,代位权债权人列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基本形成共识。但是,要指出的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正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代位权债权人才提起代位权诉讼。也就是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处于被动的地位,并没有积极介入诉讼,不符合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是主动要求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概念。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其利益受损而提起的诉讼,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新的诉讼,竟又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样一来是荒唐的。关于代位权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代位权诉讼中,代位权债权人列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基本形成共识。从代位权的概念来看,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次债务人行使的权利。代位权的债权人应当是代位权的原告。同时,债务人的各债权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行使代位权。关于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催天下小编赞同应把债务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为宜。

首先,根据《合同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已经明确,债务人在诉讼中处于的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其次,债务人对诉讼标的的确有独立请求权。

但是,要指出的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正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代位权债权人才提起代位权诉讼。

也就是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处于被动的地位,并没有积极介入诉讼,不符合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是主动要求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概念。

再次,试想如果债务人处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代位权诉讼中他就能够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这样一来,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

最后,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那么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在代位权案件中,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

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其利益受损而提起的诉讼,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新的诉讼,竟又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样一来是荒唐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代位权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相关知识。首先,根据《合同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9045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黄东洁

黄东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start 5.0分 服务: 1134人 好评: 146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