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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

2022-02-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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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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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以其物上代位性对债权提供担保,即因为留置物的灭失、毁损所取得的赔偿金或者对待给付,构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留置权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对负有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得优先受偿。如果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留置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关于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关系发生时,债权人为了阻止债务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债务,同意在债务合同中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即债权人的留置权,那么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

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不论标的物是否变化其原有形态或者性质,只要还能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基于其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可以追及于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以其物上代位性对债权提供担保,即因为留置物的灭失、毁损所取得的赔偿金或者对待给付,构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

留置权人对因留置物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取得之赔偿、保险给付或者其他对待给付,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留置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留置权人可以就该留置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对负有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得优先受偿。如果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留置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

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任何人,应当向留置权人为给付,因为其恶意或者重大过失向债务人或者留置物所有人给付代位物的,不得以其给付对抗留置权人;在此情形下,留置权人可以继续请求负有给付代位物义务的人给付代位物,留置权人对取得的利益,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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