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是怎么区分的

2022-02-09 12:07

156人已浏览

王熙

王熙律师

已帮助 1941

好评181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就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来讲,它当属请求权,是一种债,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债的发生事由自然应当可以成为代位求偿权的发生原因,那么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如何区分呢?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权利性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关于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是怎么区分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就代位求偿权的实质来讲,它当属请求权,是一种债,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债的发生事由自然应当可以成为代位求偿权的发生原因,那么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如何区分呢?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权利性质

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

2、权利内容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3、权利效力

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

4、产生权利的原因

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

5、行使权利的条件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

代位求偿权的发生事由有哪些?

1、侵权行为

保险标的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而遭受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该第三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失碰撞造成保险人承保汽车的损失而向第三人追偿,即为明显例证。

2、合同责任

第三者在履行合同中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根据合同约定第三者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如停车场收取保管费为车主保管车辆,因管理员疏忽而致车辆丢失,根据保管协议,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的事实,如拾得他人走失的动物。

4、共同海损

保险标的因共同海损造成损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上述损失后,有权向共同海损受益人代位追偿。

5、质量责任

当产品发生责任事故,在具体的责任人无法查清的,由产品生产者承担责任,则由保险人赔偿损失。保险人在赔付后又查明事故的实际责任人是第三人的,应向第三人求偿。

6、保证追偿

保证及信用保险是从民法担保制度中的保证发展而来的,它是就被保险人履约、信用等向债权人的一种担保,在被保险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信用危机时,由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形式履行保险合同项下被保险人的债务,由此,就产生了向被保险人追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是怎么区分的”的相关知识。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7465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start 5.0分 服务: 1202人 好评: 196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