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人民法院如何受理代位权诉讼

2022-02-09 11:59

813人已浏览

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已帮助 1289

好评13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不向次债务人履行债权,影响债权的,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自己的债权,那么如何处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2月19日以法释[1999]19号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

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如下: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人民法院如何受理代位权诉讼”的相关知识。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300922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张旭

张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start 5.0分 服务: 1462人 好评: 157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