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完善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是怎样的

2022-02-09 11:52

212人已浏览

段建国

段建国律师

已帮助 1289

好评134

  • 有团队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分析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故各国保险法均规定,保险人须先给付保险金之后,方可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并不影响被保险人的其他权利。关于完善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规定

我国《保险法》也在第44至47条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确认,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行使条件

我国《保险法》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见于第44条第1款:由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依此条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这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我国目前的财产保险合同条款均强调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让与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人追索。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这是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实质性条件。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依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之前,仍具有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主要有两点考虑:

第一,损害赔偿请求权乃被保险人固有的权利,若被保险人在未获相应补偿前草率将索赔权移转给保险人,将面临无法向第三人求偿的境地;

第二,若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将索赔权移转,而将来因故未获保险金赔偿,将面临未得先失、两俱落空的尴尬局面。

故各国保险法均规定,保险人须先给付保险金之后,方可行使代位求偿权。

3、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这是代位求偿权行使的额度条件。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所得的金额不得超出保险金的给付额。若追偿所得少于保险金给付额,由保险人自担风险;若追偿所得超过保险金给付额,超过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并不影响被保险人的其他权利。

例如,我国《保险法》第44条第3款即规定,若第三人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超过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仍可对其没有取得赔偿的部分,继续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完善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我国《保险法》也在第44至47条中对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进行了确认,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大律网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在如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4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6768 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不明白,就问一问

怎么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律师怎么看

已有 10万+ 用户,在 30天内 解决了该类型的问题

崔玉君

崔玉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start 5.0分 服务: 1202人 好评: 196
  • 回复快
  • 热心律师
  • 很有帮助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