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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6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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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第一,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而不当得利制度只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用的偿还和因管理事务所获利益的返还,其他问题无法涉及。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关于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
第一,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法律欲想最佳地调整这种关系,至少应规定如下问题:管理人以为本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应有权请求返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获得的利益,有义务交还本人;在可能的情况下,管理人有义务把管理的事务的事实及进展情况及时通知本人;管理人违反上述义务给本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受到其他损失时,有权请求本人予以赔偿。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而不当得利制度只能解决其中的管理费用的偿还和因管理事务所获利益的返还,其他问题无法涉及。
第二,不当得利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因此在受益人为善意时,返还的范围仅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受益人未获利益或因其善意使所获利益丧失,则不存在返还问题。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如何区分”的相关知识。第一,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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