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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时效

2022-02-0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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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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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时效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做出事故认定的时间期限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第二种情况,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时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时效

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做出事故认定的时间期限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交管部门或交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这种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交警应当场做出事故认定书。

第二种情况,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种情况,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交警队责任认定书时效”的相关知识。根据《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做出事故认定的时间期限分为三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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