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1-31 12:44
169人已浏览
解决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五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八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解决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解决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四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五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六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七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八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解决彩礼纠纷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1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9064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