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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肇事方擅自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2-01-2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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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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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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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学历
  • 交通事故

专业分析

同时他又报了警并致电保险公司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保险公司鉴于这种状况要求适用免责条款拒绝理赔。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王强的诉讼请求。从王强的维修金额可以看出这次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车辆损失王强未保护现场并擅自打电话给救援公司拖车属于未尽到保护现场的法定义务。王强在有能力、有条件通知保险人而未通知的情形下导致事故原因、责任等均无法查明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这起案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强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非法驾驶情形但王强存在有能力有条件报案的情况下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原因无法确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理当由王强自行承担。关于车祸肇事方擅自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件经过

10月的某晚11点左右苏州某救援服务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救援电话声称自己撞车了车子需要救援。按照男子描述的地点救援车辆到达后只见一辆大众帕萨特车一头已经扎进马路伢子车头部分撞得支离破碎但报案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为了保障道路畅通救援中心将车子拖到了附近的停车场里。第二天中午一直没有露面的男子终于出现了这名叫王强(文中人物为化名)的车主给拖车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把车子送到修理厂进行了维修和定损。同时他又报了警并致电保险公司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保险公司踏勘现场后却以免责条款拒绝了王强的理赔请求。王强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58600元。

法律解读

一审过程中查明王强有报警记录为证根据他提交的票据、定损单、维修清单显示有理由认定这起案件的真实性。但本案的争议点在于王强于事故第二天中午报警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无法确定王强的驾驶状态也无法确定。保险公司鉴于这种状况要求适用免责条款拒绝理赔。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王强的诉讼请求。王强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已经在48小时内报警并且对方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酒驾或肇事逃逸等行为上诉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时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从王强的维修金额可以看出这次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车辆损失王强未保护现场并擅自打电话给救援公司拖车属于未尽到保护现场的法定义务。王强在有能力、有条件通知保险人而未通知的情形下导致事故原因、责任等均无法查明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对驾驶人的非法驾驶状态有明确规定在商业保险合同条款中对于酒驾、毒驾及服用管制药物发生事故负赔亦有明确约定。因此被保险人若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获得理赔。首先应证明自己不存在非法驾驶的情形。

在这起案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强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非法驾驶情形但王强存在有能力有条件报案的情况下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原因无法确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理当由王强自行承担。本案若支持王强的理赔请求则极易诱发道德危险不利于弘扬遵章守法谨慎驾驶的社会风气。因此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看王强的理赔请求不应被支持。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车祸肇事方擅自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知识。10月的某晚11点左右苏州某救援服务中心接到一男子的救援电话声称自己撞车了车子需要救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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