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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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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1“全险”≠“所有险种”“几年前我买了一部私家车价格虽然不高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添置了一个仅次于房子的大物件。”同时人寿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也证实实际上车险中并不存在“全险”概念只是基本涵盖了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风险保障相对比较全面而已。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有车一族的小建议购买保险的车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是为“二手车”买保险也可通过专业销售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的金额上限标准。关于这些车险背后的”陷阱“,你都知道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陷阱1“全险”≠“所有险种”
“几年前我买了一部私家车价格虽然不高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添置了一个仅次于房子的大物件。”
“车友”老吴说在他第一次买车险时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保险业务人员所说的“全险”乍一听他误认为所谓的“全险”就是“所有险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是行业内口语化的简称实际上车险条款沿袭了大部分财产保险的免赔惯例“全险”只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及不计免赔等险种而且不同保险公司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全险”列出不同的“特别说明”尽量缩小理赔范围。因此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认真核准自己到底投保了哪些具体险种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所面临风险的不同合理选择投保方案需要哪方面的保护可以增加购买哪方面的保障。同时人寿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也证实实际上车险中并不存在“全险”概念只是基本涵盖了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风险保障相对比较全面而已。
陷阱2“超额投保”≠超额获赔
买车险的另一个常见误区就是许多新车主会以为提高车辆损失险的保额就能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事实上对于此想法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早已经有明文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如遇到有业务人员建议你加大投保金额时那么你就得留心了这是一个小陷阱而且还让你吃大亏。”
有车一族的小建议购买保险的车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即便是为“二手车”买保险也可通过专业销售人员评估其市场价值以此作为投保的金额上限标准。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这些车险背后的”陷阱“,你都知道吗”的相关知识。“几年前我买了一部私家车价格虽然不高但毕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算是添置了一个仅次于房子的大物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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