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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01-2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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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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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为维护投保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限制各分支机构承保交强险。近期保监会已部署部分地区保监局开展交强险承保情况的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辖区内保险机构是否存在限制交强险承保业务的违规行为。对以任何理由限制交强险承保业务的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法在全国或一定范围内限制其交强险业务并依法追究总公司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关于关于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10〕657号

发布日期20100613

生效日期201006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0〕657号)

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

为解决交强险个别车型投保难问题我会于2009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127号)2010年2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18号)进一步重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交强险不得拒保的规定。近期一些地区的个别保险机构依然以各种理由拒保交强险严重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投保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限制各分支机构承保交强险。

二、各保险公司必须保证各营业性分支机构系统畅通、保单充足确保交强险及时承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保交强险或强制搭售商业保险合同。

三、已经开展探索拖拉机、摩托车地区费率试点地区的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做好拖拉机、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方便投保人。

四、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的拖拉机、摩托车投保人要求保险机构以拖拉机、摩托车交强险费率承保的保险机构要耐心细致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不得以系统繁忙、无保单等理由简单粗暴答复投保人。

近期保监会已部署部分地区保监局开展交强险承保情况的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辖区内保险机构是否存在限制交强险承保业务的违规行为。对以任何理由限制交强险承保业务的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法在全国或一定范围内限制其交强险业务并依法追究总公司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知识。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10〕657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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