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是有可能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原则上法院不会受理。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