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一般就是在责任认定书中承担事故责任的人。但一般伤亡、财产损失要先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再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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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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