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有:交通设施不配套;道路等级低,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客、接送学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车辆技术状况差,改型改装车辆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