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

展开
建设工程
新疆
2022-04-11 15:28
已帮助 919

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方承担的例外情况:发包方未能及时提供指令或指令错误;发包方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发包方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发包方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发包方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