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借款纠纷案的流程:
1、原告可以向法院直接提交书面借据,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
2、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其他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4、经审查认为借款事实成立的,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